点名通报这家装修公司
碧桂园天玺湾周业主投诉耒阳家乐装饰公司的处理意见
投诉方:周业主(消费者)
被投诉方:耒阳家乐装饰有限公司(承包方)
耒阳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接到天玺湾10栋3203室周业主的投诉申请,举报耒阳家乐装饰有限公司李斌飞(法人代表)在为他家里装修过程中,没有按合同、预算、图纸进行施工作业,在与李斌飞的沟通过程中,双方产生纠纷,李斌飞已停工多日,并单方面找来熟人,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,拉一个所谓的律师进他们的6人装修交流群,不断用法院、律师函、起诉等言词威胁、恐吓业主,严重困扰业主的工作和生活,导致业主全家精神状况极不稳定,痛苦不堪。
服务站受理业主的投诉申请后,与耒阳家乐装饰有限公司法人李斌飞尝试沟通无果,又与其父李标进行沟通,得到相同的答复:“我公司已向法院起诉业主。”拒绝进行协调沟通。
10月16日,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向李斌飞发出正式函件,邀请他们双方10月18日上午10点钟到服务站,为他们免费协调,争取达成和解继续完成后期工作。并明确告诉李斌飞,如果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去工地现场调解,会产生车辆加油务工资料等费用,此费用由你方负责,李斌飞还是不理睬,不回复,拒绝沟通。
10月18日下午2:30分,服务站6名工作人员(全部考有正式职业资格证)、天玺湾物业公司2名代表和业主方代表一起到业主家里共同查验,同时并通知家乐装饰李斌飞到现场调解,李斌飞说他不在耒阳,不能参加调解工作,但他可以授权他的员工去参加,但是不知道该员工有没有时间过去,一番交涉后,快4点钟了,他的员工还没到,大家不能都在等他一个人,再次通知李斌飞,要他的员工去协会服务站三方签订和解补充协议。在服务站他的员工要征求他的意见,他的电话又打不通了,一番周折,业主方放低心态忍气吞声,委曲求全当着大家的面按李斌飞的要求交了三期款(而且收到款又不开收据给业主,说补开,至今也没开收据),期望李斌飞能够帮他家里如期完成工程,在场的工作人员无不气愤不平。过程清晰明白,李斌飞自始自终没有出面参加协调。




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调解意见:
一、耒阳家乐装饰有限公司,没有室内装修行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,设计师和项目经理没有职业资格证。
二、依据《耒阳市装修装饰行业自律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(第二条),第五章(第十一条),第六章(第十二、十三条),第八章(第十七条)第九章(第十八条5、6、7项)对耒阳家乐装饰有限公司进行警告,通过媒体向社会和行业进行曝光,纳入行业内失信企业名单。
三、业主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:
1、 预算的“黑豹”牌防水,家乐装饰自行更改其他品牌。
2、 隐蔽工程(厨房水电改造)未经业主方签字确认,就埋管处理。
3、 落地阳台铝窗,不按图纸制作,不征求业主意见,自行改变开窗位置。
4、 鞋柜面板设计用岩板,改成木板。
5、 儿童房衣柜门确认后,等做回来告诉业主做成白色有误需要更换,更换时并没有按业主再次确认的柜门图样,而是自行又更换成全粉色。
6、 厨房铝合金金色推拉门,没有施工预算,不通知业主方,自行改成黑色推拉门,导致与整个装修风格不搭配了。



四、落地阳台铝窗框架安装好,数月未装玻璃,又不安装防护网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对业主、施工人员、小区群众潜在的安全风险不负责任,让业主长期处于担心恐惧的状态中。
五、合同从5月11日签订(10月份闹纠纷停工17天)拖到重新约定的11月19日才可以交房,业主房子属于碧桂园精装房局部项目装修升级,大部分项目是现成的不需要大面积施工,工期有违常理。
六、家乐装饰自己编写的合同,与政府部门审核,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统一颁布的合同范本,存在较大差距,更多偏向于他们自己的利益,交房日期不写准确的X月X日验收,笼统地写上120天交房,甲方付款时间也没有写明确时间,可以弹性变化日期,取决于家乐装饰的个人心情,存在“合同陷阱”“霸王条款”的现场,有失公平、公正的契约精神。
七、11月19日是协会和甲、乙三方签定补充协议的交房日期,家乐装饰也不按补充协议约定的要求,书面通知业主验收,至今业主没有收到家乐装饰工地完工的口头或者书面通知,就是这样不闻不问的放在那里,11月22日业主再次邀请协会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到现场帮助查验。现场看到的基础工程都已完成,很多细节需要调整:
1、 厨柜台面灶台开孔与上方抽油烟机位置偏离10公分;
2、 墙面整片瓷砖开裂,阳台墙面瓷砖空鼓;
3、 业主要求电视柜做成圆角防撞,家乐装饰做成直角不愿调整,对小孩子构成安全隐患;
4、 预算书上是使用西门子开关面板,全部私自变更其他杂牌;




八、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根据查验结果,要求家乐装饰尽快进行整改到位。并因延误工期及对业主造成各种损失进行赔偿。同时向社会和行业进行点名通报,其他公司引以为戒。
九、业主方保留上诉法律的权利。本处理意见可作为参考依据。